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16年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及经市人社局核准的随州广播电视台招聘记者、包装制作人员面试方案,现就2016年随州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记者、包装制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
(一)记者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15分钟。
(二)包装制作岗位。实行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为主的考核方式进行(6名考生同时进行),考试共分为平面设计、三维制作、影视调色、剪辑合成、现场综述和考官提问5个环节。其中平面设计、三维制作、影视调色、剪辑合成4个环节考试时间为210分钟,现场综述和考官提问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官提问为2道题。考试时间由考生掌握,不得超时答题。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记者岗位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8:30
面试地点:原随州电视台新闻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包装制作岗位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8:30
现场综述和考官提问时间:2016年6月19日13:30
面试地点:原随州电视台五楼制作室
面试费用
四、按照市物价局核定标准,对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次收费50元,由随州广播电视台用于面试考务工作支出。面试费用不足部分由随州广播电视台在自有经费中补齐。
五、发布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采取现场候分方式。面试结束后,由报分员当场宣布考生得分,并交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应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发布考生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三支一扶”加5分)×20%+面试成绩×60%。
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含“三支一扶”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含“三支一扶”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以上各项成绩都相同时,由市人社局组织《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加试。“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市人社局组织《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加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体检和考察由应聘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密切留意应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考生须按照应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免笔试”的考生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2。
(三)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在应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发布,考生如有疑问请与应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
附件1: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一览表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随州广播电视台
2016年6月14日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岗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岗位对应。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面试结束后,当场等候宣布面试得分,签字确定后离开考场。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考生面试完毕,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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