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位于南郊独崇山,距城区17公里,工作和生活特别困难,属于高山艰苦台站,享受高山艰苦台站特岗津贴。
(一)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负责用无线的方式转播中央、省、市的广播电视节目,免费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传送广播电视节目。
(二)小林广播电视转播台隶属于我台直接管理,位于随县小林镇上天梯7组,作为国家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总局和湖北省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无线覆盖重点项目单位,也是随州市直属无线发射唯一的广播电视村村通转播台,担负着用无线的方式转播中央、省、市的广播电视节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隶属于随州广播电视台直属二级单位(独立法人),属市财政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创收手段和收费职能,人员编制19人、退休6人,聘用3人、实有人数28人。
三、
(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我台财政预算收入总额:384.7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167.2万元;其它收入:159.81万元;上年结转:57.7万元,(其中财政结转:46.32万元,其它结转11.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我台支出预算总额:384.71万,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广播影视支出:30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万元;医疗卫生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我台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7.2万,其中人员支出91.2万元,项目支出7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台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台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主要反应广播电视发射台在广播事业中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主要反应广播电视发射台在电视事业中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主要反应广播电视发射台在其它广播电视事业(项目)中的支出。
随州市电视调频发射台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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