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89年的广河籍男子马沙力哈伙同其女友运毒期间逃脱,再次贩毒被抓。6月26日,兰州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决马沙力哈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2014年4月7日上午,马沙力哈伙同其女朋友马依沙(已判刑)携带毒品,由马沙力哈驾车从临夏行驶至兰临高速公路兰州南出口时,马沙力哈见收费站有警察检查车辆,就让马依沙携带毒品提前下车步行走过收费站。马依沙经过收费站时,被执勤检查的警察抓获,从其携带的袋子内查获冰毒一包(九小袋),净重493.69克。马沙力哈开车逃跑。
当年12月3日22时许,马沙力哈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柏树巷内欲向马某某贩卖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当场从马沙力哈手中查获用白色塑料纸包裹的毒品海洛因一包,净重32.24克。
(中国甘肃网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