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办了“控烟卫生知识培训”。培训中明确指出,控烟监督员在控烟监督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据介绍,根据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现状发现,在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困难的现象比较普遍,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劝导多、处罚少,部分监督员对控烟法律掌握不清,理解不透,个别监督员在控烟执法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信心,导致控烟工作总体进展比较缓慢,效果不明显。通过培训,就是要求全体控烟监督员全面系统地学习《条例》,明确执法范围、执法程序和执法要点,提高控烟执法技能和水平,加强控烟执法效果。在控烟执法过程中,如果控烟监督员有违法《条例》规定行为的,由市、县、区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晚报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