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4月十堰129人违反政治纪律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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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悉,1月至4月,十堰市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1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9人。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阳奉阴违,不搞“下不为例”。今年春节前夕,十堰人社局原局长孙某被曝在清理办公用房中玩“搬进搬出”游戏,重新搬进超标办公室,该市以“零容忍”态度迅速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就地免职。

  严查顶风而上,不搞“网开一面”。房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曝光后,十堰市纪委迅速立案问责了18名领导干部,原县委书记被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它9名县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严查团团伙伙,不搞“纪不责众”。房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某在两次换届选举中公开拉票贿选,且多年来与房县法院原副院长王文才、县国土局原局长吕兴国两人搞“小圈子”、结党营私,牟取非法利益。去年十堰市纪委接到举报,对龚、王、吕三人同时立案审查后全部移送司法机关,三人均被判处12年以上有期徒刑。

  严查我行我素,不搞“放任自流”。十堰市纪委收到群众反映经信委副主任商金波擅离工作岗位,“失联”达8个月之久的举报后,迅速启动调查,快速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荆楚网 饶扬灿)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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