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花溪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起,全区4家单位主动上交礼金20300元、购物卡40张,价值22800元。
工作中,花溪区采取各单位自查、纪委监察局随机抽查、多部门联合检查、纪工委交叉检查“四查”方式,逐步剥开花溪区党员干部“四风”隐身衣。每逢重大节假日,花溪区必对有关纪律进行重申,并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备案制度、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出国前备案和归国后报告等制度;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检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释放有纪必执的信号。同时,花溪区始终坚持开门治庸腐、公开问责,按照“一案三查”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逐步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逐层落实传导下去。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4家单位主动上交礼金20300元、购物卡40张,价值22800元。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起,其中,违规公款吃喝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起,大办婚丧喜庆1起;处理党员干部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一般党员干部2人。
(贵阳日报 王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