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2%
分享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费率标准,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至2%。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之后,参保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不会改变。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相关文件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市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也就是说,如果一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按照原来的规定,他个人每月要缴纳20元失业保险金,新标准执行后,他个人每月只需缴纳10元的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费用也将大大降低。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

  据悉,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随州日报 余艳阳 刘猛 万顺锋)
【责任编辑:小明】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