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十一年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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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关于2015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6号)文件精神,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再次上调,这是自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十一次上调基本养老金。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新调整的待遇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倾斜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退休早、缴费年限长、参加工作早及高龄人员倾斜,将惠及我市6.6万多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定额调整: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倾斜调整: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享受薪金制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符合劳社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分别按30、25、20、10元给予倾斜调整 (对同时符合两个倾斜调整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此外,对高龄人员予以重点关怀。即对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 (即1935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 (即1934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据悉,此次待遇调整将于5月底前落实到位。

(随州日报 度云 秀兰 刘承)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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