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通讯公司擅自为其开通彩铃。15日,77岁的李大爷在工商所的帮助下,拿到了被某通讯公司多收的个性化铃音包业务退赔费及交通费510元。
李大爷称,4月8日,他在查询话费时发现,手机每月的固定费用由7元增至12元。询问得知,原来每月增加了5元的个性化铃音包业务费,1月份至今已被多扣了20元。
李大爷回忆,1月份的一天,他曾接到通讯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称,可以开通个性化铃音包业务服务。随后,通讯公司未经他同意,就开通了此业务,从1月起每月收费5元。李大爷认为,自己年纪大,当时并未听明白电话内容,被客服误导了。找到经销商协商,也不予以取消,便向工商部门投诉。
该所执法人员经过现场调查,确认李大爷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工商执法人员指出,手机业务收费需经用户确认,通讯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个性化铃音包业务并收取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调解,某通讯公司当场为李大爷办理了个性化铃音包取消手续,按照规定退赔业务费500元,另补偿其交通费10元,共计510元,作为话费一次性存入李大爷手机账户。
(楚天快报 赵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