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劲松介绍,游客不文明行为指旅游活动中,因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破坏环境卫生、损毁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参与赌博及色情活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将会被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该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视游客不文明情节,保存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计算。
杨劲松表示,目前,上海市旅游局正协同上海市文明办,细化相关管理方案,共同探索制定《上海市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公民旅游文明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机制,探索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服务单位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平台。此外,正在与上海市教委商量在学校增加文明旅游教育内容。
(中新网 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