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13日起,法国国民议会将就情报法草案举行为期4天的辩论,5月5日对此进行表决。
上述法案一旦通过,将是法国第一部情报法。法国是迄今唯一尚未制定情报政策框架法规的西方国家,结果是情报部门因“无法无天”,经常受到欧洲人权法院的处罚。发现这一漏洞的是国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席乌尔沃瓦,于是他起草了情报法草案,3月19日正式公布于众。
情报法草案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情报部门的手段现代化,尤其是强化应对数字社会各种威胁的能力。出台情报法,也是法国政府在《沙尔利周刊》事件后采取的反恐举措之一。年初巴黎系列恐怖袭击发生后,法国政府认识到反恐形势非常严峻,制定情报法势在必行。
情报法一旦生效,迄今一些非法的情报活动将合法化,这样情报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将有法可依。其主要内容包括:为了加强监控措施,采用多种相关工具,如监视恐怖嫌犯时,情报部门有权直接进入其网络,获取与此人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通讯往来、社交网络、网站服务器等;情报部门即使尚未确定嫌犯,也有权通过安装数字“黑匣子”自动获取高风险行为信息;草案还准许使用其他工具,对反恐斗争不设限制,它还涉及预防有组织犯罪,维护法国重大外交、经济、科技利益等。其中对公众而言最敏感的两点是:截取手机通话与对网络进行监控。
所有这些监控措施的实施将受到国家情报技术监管委员会检查。国家情报技术监管委员会是独立机构,将由两名国民议会议员、两名参议员、两名内阁会议成员、两名法官、一名精通电信技术的知名人士组成。任何怀疑被情报部门监控的公民都可以向国家情报技术监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草案公布后,引发了法国各界关于“要自由还是要安全”的讨论。法国国家信息技术和自由委员会、 法官工会及一些非政府组织与数码公司则对法律给予情报机关的“过度”权力表示担忧。
一些捍卫自由的非政府组织首先跳出来,指责该情报法草案破坏自由,开启了“大规模监控”法国人之路,可能存在朝着“政治警察形态”发展的外溢风险。也有人认为,国家情报技术监管委员会不足以有效保护公民。甚至有法国网络服务器组织扬言,如果此法得以通过,他们将离开法国,“因为如果法国不比美国国家安全局好的话,我们的客户将换供应商”。
然而,大部分法国人则对情报法草案表示了支持。近日由《世界报》委托民意调查机构所做的调查表明,71%的法国人声称支持“未经法官许可对电话窃听的普遍化”,61%的法国人甚至要求“没有律师在场可以审问嫌犯”,63%的法国人表示“为了反恐,赞成限制网络上的个人自由” 。“我不是恐怖分子,我没什么可怕的”代表了大部分法国人的心声。
对于由情报法草案引发的各种争论,法国情报研究中心主任埃里克 ·德纳塞认为,这部法律的名称起得不好,导致了各种争论,严格意义上说它是一部情报技术法,准许警察、安全、宪兵与海关部门在法国境内使用这些情报技术,境外与此法无关。此法出台有三重意义:一、填补了有关使用特殊情报技术的法律空白;二、有助于警察、安全与国内情报部门根据与国家利益敌对的个人或组织使用的通讯方式与技术变化,采取相应措施;三、给予安全部门新的可能性,以便其提高与恐怖主义斗争的行动能力。当然,这些新措施也将被使用在反间谍、捍卫国家政治或经济利益以及打击重大犯罪等领域。
此间舆论认为,由于这一草案得到朝野两大政党社会党与人民运动联盟的支持,又是在法国不断遭到恐怖袭击的背景下表决,草案获得通过几乎没有悬念。
(人民日报 李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