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州向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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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一则《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同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传出消息:我国正在制定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

  此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随州市妇联统计,2014年,全市妇联受理市民反映的各类家庭暴力案件155件,其中电话接访89件,但求助妇联的只占了很少的部分,绝大多数家暴受害者选择了沉默。

  那么,你们遭遇过家暴吗?遭遇家暴该咋办?连日来,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和网友,并请市法院的法官对今年有望出台的 《反家暴法》进行解读,让家庭暴力远离生活。

  A 家庭暴力让人很受伤

  案例一:小事起争执 丈夫打伤妻子

  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孩子,生活中,他们常为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问题发生争执。2014年10月,张某到市区某小学接孩子回家,正好遇上先去接孩子的李某,张某执意带走孩子,并不许李某跟着。两人发生争执,张某将李某打伤,经鉴定,李某腰背部四处骨折,属轻伤一级。

  曾都区法院受理后,进行了庭审。张某对自己的一时冲动深表后悔,承诺不再对李某使用暴力,张某的父母积极赔偿了李某全部损失。考虑到年幼的孩子和曾经的感情,李某选择了谅解张某。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从轻处罚。

  案例二:无法忍受长期家暴 女教师割腕自杀

  2013年,一学校的女教师忍了十几年的家暴,在无助的情况下,最终选择在家里割腕自杀。当时她老公与婆婆在家,但都没有打电话,看到血往外流,无动于衷。最后,还是对门的邻居发现打了120电话。

  据悉,她和娘家人都是憨厚老实的农村人,而她的老公好吃懒做,经常对她施加暴力。于是,她不想再维持这种无意义的婚姻,提出离婚。但她老公恶语相向,并威胁她全家。由于顾虑太多,不希望自己家人受到伤害,最后,她默默选择了割腕自杀。

  案例三:离婚起纠纷 妻子“割”破丈夫脸

  2013年2月,夏某和丈夫胡某在家中因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发生口角,胡某要夏某退还过年前给夏某买东西的500元钱,说完胡某就动手过来推夏某,夏某气急败坏,顺手拿起客厅桌子上的菜刀朝胡某脸上划了一下,将胡某的右脸和左手砍伤。随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判处夏某拘役两个月。

  记者从区、县法院和妇联部门采访了解到,因家庭矛盾导致家庭暴力而发展到触犯法律的案件并不少见,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出于忍让和家丑不外扬的心态而少有诉诸法律的。

  B 家庭暴力有哪些表示形式?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据市妇联介绍,目前我市家庭暴力的基本现状是以言语暴力为主;其次是肢体暴力,暴力对象主要是丈夫对妻子;再次是亲生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施暴;还存在一定比例的儿媳或女婿对婆婆、公公、岳父、岳母施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妻子对丈夫以及子女对亲生父母等较为颠覆人们传统认识的家暴现象也存在。

  “冷暴力”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常常被人忽略。所谓的冷暴力,其表现形式多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痛苦不堪,其危害有时更甚于前者。才结婚1年多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和妻子为一点小事吵了一架,妻子1个多月都不理睬,而且也不做饭,不做家务了。

  另外,经济控制也是家庭暴力的另一种形式。有部分女性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赖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长期忍受着丈夫的各种虐待。

  C 为什么会出现家庭暴力?

  在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男人是一家之主,女人要三从四德”的传统意识是出现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二是家庭成员中具有偏执、暴戾、粗鲁、好强性格的人,容易对另一方施暴。

  “浮躁的心态也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说,家庭暴力的产生其实和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也是有着很大关系的。现代人什么都变得浮躁了,浮躁让我们来不及思考,更来不及交流。出于个人的面子和所谓的“文明”,这种情绪上的不满又不能随便对外人发泄,于是首当其害的就是家庭中那些较弱势的人。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清官难断家务事”,在传统的中国人眼中,夫妻打架的事不到万不得已没人能帮上忙插上嘴。而中国夫妻之间又有一个潜规则是“家丑不能外扬”,这种观念驱使下,必定会导致家庭内部的极端问题通常无法得到别人的了解和帮助。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为了维系家庭表面的统一,为了孩子有个貌似健全的家庭,许多人,尤其是女人都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助长了丈夫的暴力行为。

  另外,也有不少人觉得,举证难和相关法制建设的滞后也让受害者不愿对薄公堂,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D 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改变的是人们对家庭暴力有意遮掩的传统观念;其次要勇敢地拿走法律武器维权。

  “当你遭遇到第一次家暴后,一定不能忍气吞声,不然施暴者就会更加放纵,有了第一次还会有第二次,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继续实施暴力。”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在随州论坛发起的“遭遇家暴该怎么办”的投票帖中,42%的网友认为,应该理智的选择离婚。而诉说出自己的经历、通过向法院起诉捍卫权利、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报警等方式也得到不少网友的赞同。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遭遇家暴,千万不要一味地忍让,一定要及时维权,可以报警求助,也可以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妇联组织求助。市妇联开通了12338维权热线,成立了随州市妇联法律志愿服务团,在所有社区(村)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妇女之家,为妇女儿童开辟了维权直通车。

  目前,全市共开通12338维权热线4条,打工妹维权服务站4个,姐妹平安家园4个。各维权服务机构去年接听接待妇女儿童上访案件达1万多起。对于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市妇联坚持依法维权与心理辅导相结合,既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帮她们树立良好的为人处世心态。

  E 立法为反家暴提供重要支持

  据市法院民事诉讼庭的法官介绍,对于家庭暴力,我国法律早有禁止性规定。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第一次在基本法层面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并规定了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对施暴者的行政处罚。但施暴者的脚步显然没有放缓,在现实中更出现了受害者因为不堪施暴者的长期折磨,一怒之下杀害施暴者的案件,种种惨痛的案例让杀人者在接受法律制裁时也饱受社会同情。

  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对于这类案件的现实意义是巨大的,赋予反暴力者的暴力行为一定的正当性,遭受家庭暴力后为防止再次遭受家暴或摆脱家暴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可以酌情从宽处理等,都是在帮助受害者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在过去,正是因为拿起刀比拿起法律武器容易,才会致使一些长期受害者不顾一切玉石俱焚,反而深陷牢狱。

  随着《反家暴法》正式出台,家暴成为一个全社会同仇敌忾的行为,受到家暴侵犯的人群会不断减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的受害者会越来越多,这正是大家所期望实现的。

(随州日报 黄闯)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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