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新近的统计表明,我国国债规模将近10万亿元,地方政府要偿还的债务责任在12万亿元到13万亿元之间,占当年GDP(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为34%。如果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3年首次对中国政府债水平的评估,把中央和地方预算内和未列入地方预算内的,如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全部债务算上,地方债务大约占GDP的45%。在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为国债余额占GDP比重不超过60%。
3月底的海南博鳌论坛中,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明确表示:“我国总体债务规模目前是可控的。”分析人士指出,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顶层设计框架已基本完成,这为未来省级地方政府构建高效和便捷的融资通道打下了坚实基础。相关办法的实施,体现了“开前门堵后门”的原则,通过完善债券的融资机制,规范地方政府推进项目建设的融资方式,从而让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化解。
偿付高峰五路“活水”解渴
虽然今年二季度将成为地方债偿付高峰期,但中国显然不会因此而发生偿付危机。业内人士表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长线资金可为地方债提供近万亿元“活水”,极大缓解了偿付压力。
专家表示,我国的地方债主要用于支持经济建设,且有税收、国企利润等政府收入作为担保,因此长期回报率较高、违约风险小,因而将成为金融市场的理想投资标的。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代鹏认为,目前投资者可投资的产品相对有限,如果规范的地方债券大规模铺开以后,个人未来进入这个债券市场将更便利,投资者也将更多元。
“近期改革措施的本质,是将原来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显性化,并通过债券设计、债券发行、引入第三方评估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将其规范化。随之而来的,是市场化投资模式将发挥更大作用,投资责任主体更加明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杨涛进一步指出,“底特律式破产”之所以不会在中国上演,根本上是因为相对于巨大的经济体量,我国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总体较为和谐,债务风险可控。“一方面,底特律地方政府债务无中央政府隐性担保;另一方面,底特律破产是在其支柱产业空心化、经济持续衰退的背景下出现,而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则依然向好,且一批新兴经济的增长点正在涌现。”杨涛分析。
期限结构还需匹配优化
近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加之不久前公布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至此,地方债发行相关安排已经明确。专家分析,地方债发债期限灵活意味着金融产品期限结构的多元化,这不仅便利于投资者自由选择,对作为还款方的地方政府而言,也可以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发债种类及期限,从而节约发债成本,优化地方债务结构。
“改革的目的,就是希望地方政府能够真正做到自担风险、自担责任,形成一套地方政府可以真正承担的举债机制,从而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并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杨涛建议,未来相关部门还可以进一步借鉴发达国家市政债的发行经验,完善产品设计、信用评级等配套措施,最终让政府性债务进入一个健康、持续的良性循环。
(中新网 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