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出生的夏锦文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今年51岁,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一直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曾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2012年7月调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问题上,他就鲜明地提出,高等学校改革的核心在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江苏各级官员对于夏锦文并不陌生,去年,他作为江苏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专家赴各地宣讲,主题为《依法治国的重要里程碑》;今年3月10日,中共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刊发他的署名文章,题为“法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志”,他在文章中说,法治发展如何积极推动新江苏建设,如何通过厉行法治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已经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一项重大任务。尤其他提到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的模范。
今天,夏锦文正式出任镇江市委书记,“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说话做事要首先考虑是否合法。”由此,可以预期和相信,学者治政会多一份理性与对客观规律的尊重。
(中新网 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