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天网”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分别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单位牵头开展。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任黄树贤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央和地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精神和“天网”行动方案,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布下天罗地网,坚决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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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中方应善用美国法律
就在本月17日,美国加州检察官起诉携数亿赃款潜逃美国的中储粮前官员乔建军及其前妻赵士兰。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袁鹏表示,美国看到了中国反腐的决心,也看到反腐最终结果有利于清理中国政治和商业环境,对中美关系的长远发展有利,所以选择转变态度做中国反腐的“积极合作者”,反腐将成为中美关系新增长点。
长期研究中国相关问题的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政治学教授魏德安(AndrewWedeman)表示,由于没签引渡条约,中美追逃追赃合作“有难度”,美国以国内法优先的原则处理中国潜逃疑犯案件,目前合作的主渠道仍是专注调查贪官的签证欺诈和洗钱问题,通过起诉来遣返在逃人员或就地审判。魏德安认为,签证欺诈和洗钱指控固然是有效手段,中国还应善用美国法律体系,拓展追赃渠道。美国正加大对外国贪官查处力度,目前正在实施的贪腐政府高层资产追回行动旨在追缴外国高级贪官在美资产,该行动适用于中国贪官,但迄今为止似乎中美还未通过这一行动追缴贪官资产。着眼当下,中美须加大追赃信息共享。魏德安说,由于很多涉贪情报比较敏感,有美方官员告诉他中方有时不情愿向美方展示过于详细的证据,如果两国能在调查资金来源方面加强合作,美国可以更快地起诉中国贪官。
美国国会研究处国际交易和金融分析师莫晟伟(WayneMorrison)赞成两国签署引渡条约。他表示,基于美国痛恨和严打腐败的立场,未来中美签署引渡协议是有必要的,这是一项长期任务。自2004年起,美国已与许多国家签订引渡条约并追回逾1.6亿美元赃款,这可为中美之间的谈判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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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办
1996年1月27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查处大案要案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反腐败协调小组从中央到地方均有设置,各个国家部委、省、市、县(区)均有不同级别的协调小组存在。在2008年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提出,要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用来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
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办公室成员由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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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称鼓励中国提供贪官情报
日前,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徐进辉透露,目前中方已经向美国提供了一份追逃“优先名单”,请求美方协助追捕,据信名单上的人都藏匿在美国。
25日,美国务院发言人普萨基表示,美方曾收到过中国提供的逃美贪官名单。目前,有关的追逃行动正在进行之中。她表示,两国主要通过司法部门讨论追逃事宜。她表示,美方鼓励中方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情报,以便让美国执法部门能够对涉腐案件进行调查和起诉。
普萨基称,即使没有引渡条约,美方仍可将逃犯通过移民诉讼程序等渠道进行遣返。她说,是否与一国签署引渡条约,美方将考虑诸多因素。比如,只有一国首先同意引渡本国公民,美国才会考虑与之签署引渡条约。
普萨基介绍,美中两国执法部门定期通过美中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就遣返、反腐等共同关心的话题沟通。在最近一次的JLG会议上,中方表示,愿向美方提供更多证据,以便美方对中方重点关注的逃犯定位、起诉以及转移。
普萨基称,美方鼓励中方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情报,以便让美国执法部门能够对涉腐案件进行调查和起诉。
(中新网 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