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韩国国务总理李完九主持召开国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贪法案《金英兰法》。在获得韩国总统批准后,该法案预计将于本月26日至27日颁布,经过一年半的宽限期,于2016年10月正式施行。
《金英兰法》堪称韩国史上最严厉的框架性反贪法案,其直接适用对象达300万人,但若考虑间接影响范围,几乎所有韩国人都会成为该法案的适用对象。
根据该法案,不管行为是否与其职务有关,禁止公务人员、媒体、私立学校和幼儿园从业人员、私立学校所属财团理事长和理事及其配偶一次性收受100万韩元(约合5602元人民币)以上财物,若经查处将受到刑事处罚;即便收受财物不及100万韩元,但在一年中从同一人物处合计收受超过300万韩元的财物,也将受到刑事处罚;禁止公务人员进行不正当请托或接受不正当请托;禁止公务人员的配偶收取贿赂。
2012年,韩国前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金英兰提出该法案,全称为《关于禁止接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律制定案》。本月3日,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金英兰法》。仅隔三周,从国会到国务会议,该法案即获得通过,体现出政府的坚定决心,赢得了社会舆论一片赞誉。韩国Newsis通讯社指出,相比政府提出的原案,如今的《金英兰法》的适用范围从原来的仅限公务员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反腐败效果将进一步强化。韩国媒体称,《金英兰法》在国务会议通过,将成为“清廉干净大韩民国”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
3月10日至12日,知名调查机构盖洛普对1500名韩国成年人就《金英兰法》在国会通过展开电话调查。结果显示,58%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支持和期待,不少人认为“腐败现象将消失”“不正当请托将减少”“社会将更加透明”。
尽管如此,《金英兰法》中的惩罚力度和合理性,以及是否涉嫌违宪等问题,一直争议不断。韩国司法界的大多数声音认为,该法案涉嫌违宪。一是该法将适用对象扩大至新闻媒体工作者和私立学校教职员工等存在问题,将不是公务员但具有公共性的一部分职业归至《金英兰法》的适用范围有损职业间的公平性;二是在处罚收受非有偿财物方面,不论是否有偿或与职务相关,只要收取价值超过限度的财物都将受到刑事处罚,这违反了过度禁止原则;三是不正当请托的概念模糊不清,违反了明确性原则;四是公务员发现配偶收取财物时有义务举报,这一条款过度限制了宪法中规定的良心自由。
目前,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方面正在着手推进《金英兰法》实施令的制定。该委员会表示,《金英兰法》一经公布,将对韩国社会腐败现状、反腐败政策、各种案例等资料进行收集,并计划于今年5月召开第一次听证会。听证会将就争议问题进行改进,听取相关机构、团体意见,于8月中旬对实施令进行立法公示。此后,实施令的最终制定,还将经过次官会议、国务会议审议、总统裁决和公布等多个环节。韩国国民权益委员方面表示,计划于今年年内公布实施令。
(人民日报 陈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