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洛阳镇紧紧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大环节,前移关口、下移重心,贯彻四家理念,力抓四个关键,变“上访”为“下访”,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
选对人,配好群众“贴心人”。全镇各村成立调解委员会,由村主职干部担任调委会主任,切实承担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排头兵”作用,把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社会资源整合至调解队伍,夯实调解组织队伍,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加大信访维稳“人才库”建设,选对人,配强人,切实配好群众贴心人。
打开门,倾听群众“心中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每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打开门接访,耐心疏导情绪激动的群众,把政策说透,把道理讲清,做好解释工作,并详细登记群众反映问题的起因、涉及人员、发生时间及诉求。
沉下心,了解群众“心中事”。依托《综治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乡镇干部考核,落实矛盾纠纷周排查制度,组织乡镇干部和村网格员,结合重点、敏感节日矛盾纠纷排查,明确排摸人员,进组入户,加大排摸力度和频率,深入了解近阶段村民的纠纷诉求。
开好方,解好群众“心中结”。切中群众诉求要害,重点突破,对于疑难信访问题向领导班子协同会商,及时由镇领导和村干部包案负责,落实具体办案人员,整合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分析案情,查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