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发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举报
昨从市“禁限鞭”办公室获悉,今日(正月十六)23时起,随州城区将恢复全面“禁鞭”。一经发现有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给予处罚。
据介绍,今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7时至23时为城区烟花爆竹限放时段。限放区东起新铁路沿线,西至炎帝大道(迎宾大道以北),南起淅河大桥,北至曾都经济开发区(殡仪馆、公墓除外)。在限放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另外,随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国家机关、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城市公共绿地、公园等场地、公安机关确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八大区域。
今日23时后,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必须停止销售烟花爆竹,并将剩余的烟花爆竹装箱封存,违者将由安监、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法收缴及处罚。同时,凡是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市禁限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拨打110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00元的现金奖励。
(楚天快报 朱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