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将于今天上午在深圳正式挂牌。按照中央部署,设立在深圳的巡回法庭,将管辖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案件。
最高法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从全国法院系统来看,广东每年处理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的总量在我国占的比重比较大,不少案件都是疑难、新型的案件,深圳本身就是我们司法改革的试点,基础比较好,改革创新又遍及它的多个领域,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也一直走在国家前列。”此前,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两位巡回法庭庭长均已经确定
据媒体报道,在人员设置上,每个巡回法庭设立1名庭长、2名副庭长、8名主审法官、若干工作人员,部分书记员将由地方法院选拔。去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两位巡回法庭庭长的任免决定,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和胡云腾分别被委以重任。
巡回法庭可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
“近些年,最高法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多,连续几年审理案件突破1万件/年,法官办案压力很大,不利于最高法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全国法院审判的职能。”被任命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的胡云腾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同时,随着案件到最高法审理,地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也被带到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在于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本月底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将在沈阳挂牌
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法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分别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两个巡回法庭将于今年年初开始受理、审理案件。另悉,深圳巡回法庭挂牌后,本月底,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将在沈阳正式挂牌。
面孔
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曾在最高法任职近20年
“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还有很大改进空间,需要付出艰苦努力,需要担当精神,需要攻坚克难的毅力。”在最近的一次访谈中,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身份亮相的刘贵祥坦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对于这位在最高法任职近20年的“老人”而言,破解“执行难”问题在他的履职经历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推进审执分离改革的具体方向和路径”也是他常常思索的问题。
1963年出生的刘贵祥是河南新乡人,从吉林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成为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的一名干部。1996年,在获知最高人民法院招聘的消息后,走入了最高法经济审判庭,由此开启了在最高法近20年的工作历程。
“两年书记员的工作,为我积累审判经验,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客观公平、清正廉洁的司法理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回忆过往,刘贵祥在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时,依然感恩当年进法院时的低起点。
2013年6月,履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之后,刘贵祥在最高法重拳整治“老赖”的过程中扮演起关键角色,建立失信人黑名单库、联合信用惩戒等措施推行后,刘贵祥也逐渐走入公众视野,并多次向外界公布惩治“老赖”行动的最新进展。
距离此次履新一年半的时间,一次任命,将刘贵祥的履职轨迹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方向。
去年12月28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会上,通过了任命刘贵祥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的决定。告别北京东交民巷27号院内熟悉的办公室之后,刘贵祥将在改革色彩浓郁的城市——深圳,开启属于他和巡回法庭的征程。
(中新网 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