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拒不搬离 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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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在执行两件返还原物纠纷案中,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将公证处、基层组织邀请到执行现场,既保证了执行行为的公正、透明,又壮大了执行力量,促进了案件迅速执结。

  随州市某公司与李某等兄弟4人返还原物纠纷案已进入执行程序,由曾都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该院向李某等兄弟4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向李某等兄弟4人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等兄弟4人仍然不为所动,后执行干警又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就返还一楼楼梯间一案李某等兄弟4人与该公司始终达成不了一致意见。

  针对这种情况曾都区人民法院迅速发出并张贴执行公告,责令李某等兄弟4人在法定期限内迁出房屋,法定期限届满后,李某等兄弟4人仍然不为所动。2014年12月25日,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全体人员早早来到执行现场,并迅速控制了各个出入口,拉起了警戒线,执行庭邀请的基层组织领导、公证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执行现场,大家按照强制执行方案各司其职。随着执行指挥长一声令下,强制执行立即启动,经过搬运工人半个小时的努力,该楼梯间的杂物被全部清出并转运至安全地带,执行庭干警让锁匠换上新锁,在公证处及基层组织领导的监督下将该楼梯间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随州日报 段晋廷)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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