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使用代价巨大:500元一吨健康生态成本260元
分享
    徐卫东的眼前是新疆的一个大型露天煤矿。那是一个深达200米的大坑,面积相当于8个足球场。挖掘机等工程车在四周来来回回,远远望去,它们变成了一个个黑点。置身于真实的煤矿开采现场,徐卫东感受到了爆破的震感和施工激起的烟尘。那些被称为“黑金”的煤炭被装上车,运往各地,最终被扔进锅炉,用于工业生产或是家庭取暖。燃烧过后,这些黑色矿物最终将转化为灰渣和烟气。

    作为一家国有能源企业的煤炭采购员,徐卫东熟知煤炭生产、运输直至消费的全过程,但他不知道的是,1吨市价不过500多元的煤,令居民健康和生态环境付出的代价,折合成人民币后会高达260元。

  这一数字来自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在2014年11月发布的《2012煤炭真实成本报告》(下称《报告》)。清华大学能源研究所、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多家单位的学者参与了这项研究,他们试图对中国的煤炭依赖所造成的一系列损害进行货币化的描述。“一个橘子、一个苹果和一个香蕉,你不能把他们加起来,但转化成货币后,他们的价值就能叠加了。”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教授滕飞如此描述这一研究的初衷。

  某种意义上,人们对煤炭带来的环境和健康影响早已心知肚明,但这些负外部性从未被如此精细地量化过。根据这份《报告》,在2012年,我们为一吨煤付出的代价是260元,在结合煤炭消费量后,则当年的煤炭负外部性累积造成的损失约为9100亿元,这几乎相当于那一年新西兰的国民生产总值。

  这260元分配在生产、运输和消费三个环节里,分别是66元、28元和166元

  过去的一年多里,在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的一间会议室,来自清华大学、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社科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等7家权威研究机构的学者常常聚在一起,为同一件事展开讨论:我们到底为煤炭付出了多少代价?

  在滕飞的印象中,一次研究里汇集如此多重要机构的情况并不多见,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学者们常常要花上不少时间才能搞懂对方讲的是什么,而这样的安排源于此项研究的初衷:要通过货币化的方式直观衡量我们为煤炭付出的代价,首先要完整地采集到煤炭在全生命周期中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正因如此,从煤炭生产、运输到消费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不可或缺,整个研究如同走上一条长长的流水线,每个研究机构都有自己负责的“零部件”,而滕飞所在的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则负责协调和汇总,“我们要做的,是看看接口是否都能吻合,并完成最后的组装”。

  这次“组装”历时一年,最终的“成品”是一连串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数字:我们为每吨煤付出的健康和环境代价是260元。这260元分配在生产、运输和消费三个环节里,分别是66元、28元和166元。

  在《报告》里,最先出现的是生产环节的分析,这其中,占比最多的损失来自于水资源。“研究涉及煤炭开采时取用水的价格、破坏地下水的损失、废水处理的成本以及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土地塌陷等地质破坏损失。”这一部分研究的参与者是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的郝春沣。

  在中国,从呼伦贝尔草原到黄河之滨,从黄土高原到天山脚下,煤炭和水资源呈逆向分布,煤炭资源聚集的地方往往缺水。《报告》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每开采1吨煤,水资源的损失是33元。 最突出的例子莫过于山西——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水,早在2005年,当地的一项研究就得出过结论:山西省因采煤漏水、矿井水排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达300多亿元。

  生产端的损失除了水资源外,还有对生态的破坏。报告指出,目前中国每采1万吨煤炭带来的地表沉陷多达2666.67平方米,按照中国煤炭年产量30亿吨计算,每年就有800平方公里土地遭到破坏——这些被破坏的生态系统所付出的成本被货币化后的结果是21元/吨煤。

  生产环节后是损失达28元/吨煤的运输环节。交通事故、噪声和粉尘等外部损害都被纳入其中,2012年中国的煤炭生产总量为36.5亿吨,占全球产量的一半,而其中的大部分都要经过长途跋涉,从中国煤炭的生产端运输到消费端。

  煤炭对水、大气、生态产生的破坏到了终端都是对人产生影响,最后都要落在人的健康结局上

  当研究人员在实验室里分析与煤炭相关的各项数据时,徐卫东正站在新疆的戈壁滩上望着冒烟的工厂。“这些年为了鼓励新疆经济的发展,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从内地转移进来。”因为多了些工厂和矿区,徐卫东开始抱怨戈壁滩的空气大不如前,“以前戈壁滩上没有雾,现在不一样了。”

  他的感受与研究者的判断不谋而合。《报告》显示,相较于生产和运输环节损失的66元和28元,煤炭消费环节166元的代价最为惊人——这几乎全部是对居民健康造成的损害——由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所带领的团队,主要负责测算煤炭消费过程中PM2.5造成的健康损失。

  在这次测算中,潘小川的团队将全国网格化的PM2.5浓度分布与人口网格叠加,并根据一种相关关系模型,推算出了2012年因煤PM2.5排放导致的超额死亡人数。其中包括脑卒中、缺血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肺癌四种疾病导致的超额死亡人数。

  与烧煤的消费端相对的数据是,当年中国每开采100万吨煤,死于矿难的人数是0.29。结合开采量计算,当年有1000多人丧命于煤炭生产端。 “这意味着烧一吨煤比挖一吨煤所付出的生命代价还要高。”滕飞坦言。

  尽管占比最高,但在某种意义上,发生在消费端的“代价”却因其不可测量性被长期忽视。

  潘小川曾参与过一场环保公益诉讼。原告是一对父母,他们控告住所附近的排污企业造成了孩子的脑瘫,法官当时问了潘小川一个问题,“你能100%确定吗?如果是95%都不能算证据确凿。”潘小川只能确定排污企业确实排出了某种污染物,而且有文献表明,这种污染物能造成脑瘫,但是不是那时的污染物造成的孩子脑瘫,他们却无法确认。

  在2012年,潘小川曾出过一本书,书名叫《危险的呼吸》,封面上从中轴线延伸开来的紫禁城已看不清红墙黄瓦。这本书的副标题是:PM2.5的健康危害和经济损失评估研究。

  “这次在之前测算的数据后面加了一个0。”潘小川告诉记者,数字之所以放大了10倍,是因为那时候只测算PM2.5产生的短期影响,这次则包含长期健康损失。

  进行完初次测算后,潘小川的团队与远在美国的同行进行了长达2个多小时的视频会议。美国健康影响研究所曾在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上发布了一份《2010年全球疾病负担评估》,其中提到2010年空气污染在中国导致许多人过早死亡,潘小川借鉴了他们的测算模型。

  身居北京的滕飞也能够清晰地感受到雾霾带来的影响,在这次研究中,他们确定了煤对PM2.5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我们关注一个事情,肯定是因为它对人产生了影响。煤炭对水、大气、生态产生的破坏到了终端都是对人产生影响,最后都要落在人的健康结局上。”滕飞说。

  在1吨定价500元的煤炭里,只有50多元是在为它造成的代价埋单

  尽管260元的煤炭代价已经足够震撼人心,但它很有可能是一个被低估的结果。

  “我们的参数选择比较保守。”滕飞说。在货币化的过程中,生命的价值如何判断最容易引起争议。这一次学者们采取的是世界银行的标准,即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80万元人民币。“这已经超出了科学的研究范畴,属于伦理的判断。我们认为,这个数据是被低估的。”滕飞说。

  在此之外,还有一些几乎可以肯定的因煤炭产生的“代价”未被纳入到评价体系中。潘小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测算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时,他们只考虑了造成死亡的货币化损失,对于煤炭导致的疾病则未计算。

  “因为缺乏数据。医院里没有系统的就医数据,即便有数据也无法得知患病原因。此外,职业病的瞒报漏报现象也很严重。”潘小川告诉记者,此前他曾经做过类似的健康数据研究,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发布出来。

  在潘小川看来,尽管结果可能被低估,但这次研究至少提供了一个具体可感的数字,“货币化是管理方面的要求。只有换成钱,有关部门才能更直观地考虑应该如何选择”。

  与为煤炭付出的高昂代价相比,此次《报告》得出的另一个重要结论是:在1吨定价500元的煤炭里,只有50多元是在为它造成的危害埋单,而且集中在生产端的税费征收。一个更加让人不太愿意看到的对比是,消费端造成的166元健康代价,只有5元/吨的排污费在为其埋单。

  换言之,“隐藏”在价格之后的真实成本并没有体现在煤炭的定价机制中,而这最终将导致市场的失灵与煤炭资源的过度使用,在《报告》研究的2012年,中国的煤炭消费总量为35.15亿吨,世界第一。

  这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仍将高度依赖煤炭。在滕飞等研究者看来,在“不能想减立马减”的情况下,当下之策是尽快制定合理的煤炭生产和消费的环境税费,以利用价格手段减少煤炭的过度使用对环境和居民健康的损害。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份《报告》应运而生。学者们希望能提供一份明确的量化数据参考,让政策制定者可以直观地理解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要为煤炭付出的真实代价。

  对于学者们作出的努力,远在新疆的徐卫东并没有听说过。他仍然日复一日地往返于新疆的露天煤矿与城市的国有能源企业中,多年的采购生涯,已经让他熟悉了关于煤炭的许多细节,他甚至能够清楚地向记者讲出当煤矿手续不全时该如何打点各方。

  但他并不知道这个国家在享受煤炭带来的巨大福利时要承受多大风险,他只记得,以前大雪过后,新疆的土地上总会停留两三天的白色, “现在,不出一天,白色的积雪上就蒙了一层灰”。

(中新网 琦琦)
【责任编辑:琦琦】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