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就业局为6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51万余元,惠及147人。
据悉,自2014年1月1日起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市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到市就业局申请享受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成年孤儿。
这项政策的实施,极大地鼓励企业加大了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的力度,既缓解了企业“用工难”的矛盾,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又能有效地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随州日报 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