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将实施新环保法 公职人员包庇违法排污要开除
分享

  昨日,市环保局解读即将于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和修订前不同的是,新法强调对污染的治理效果,通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不敢违法,不想违法。

  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人士表示,结合武汉实际,冒黑烟的机动车、偷排污染物的企业和不进行环评就开始建设的开发商最容易触碰新《环保法》的高压线,违法不仅将被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生产设施,责任人还将有可能被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只交罚款但拒不改正行不通了

  2013年,我市某公司一房地产新建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主体工程擅自开工建设。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处6万元罚款。该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很快办理了缴款手续,但并未执行停止建设的行政命令。尽管其随后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但其间一直处于建设状态。

  市环保局说,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违反环保法事件。以前针对未进行环评即开工建设的罚款上限是20万元,对于大型房地产项目,20万元的违法成本显得微不足道。

  在新法实施后,对于此类依法未办理环评手续即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仅可以实施罚款,还可以对拒不执行停止建设行政命令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只交罚款,但拒不改正违法事实,行不通了。

  新《环保法》还明确规定,违反该法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环保法》同时规定,地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不论后果,均应处分,直至撤职或开除。

  查扣设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

  新《环保法》明确了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原来对这种情况只能事后罚款。

  2012年,我市某纸厂将脱墨渣(属危险废物)委托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某环卫公司清运,而该环卫公司将脱墨渣倾倒于黄陵矶长丰渠堤埂边,引起周边大量居民投诉。市环保局依法分别对纸厂和环卫公司处以20万元和4.9万元罚款。

  “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执法部门就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让企业停产,这就会让污染企业真正感受到痛,规范其行为,让他们不敢再违法。”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队长曾欣说。

  机动车排放黑烟按日连罚无上限

  市环保局特别提醒,《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新《环保法》在我市地方法规的延伸,该条例将在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继续上道路行驶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辆冒黑烟的机动车被处以5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逾期时间为30天,并被摄像头再次拍下冒黑烟的情况,那么就将承担15000元的罚款。

  “我们对冒黑烟的取证工作是很灵活的,城市道路上的高清摄像头一旦拍下了机动车冒黑烟的照片,只要能够确认车辆信息,就将依法进行处罚。处罚金额无上限,直到整改完毕为止。”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刘文洁说。

  新《环保法》

  加大处罚力度

  排污企业责任人

  将被行政拘留

  机动车排放黑烟

  按日连续处罚

(长江日报 张晟)
【责任编辑:小明】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