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航将为残疾旅客提供“国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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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部门要为残疾人乘机提供方便,安检时要尊重残疾人隐私,压缩残疾人等候时间等,我国将充分参照国际经验和有关国际公约,为残疾人提供国际标准的乘机服务。

  记者19日从中国民航局获悉,新修订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已经公布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民航局运输司人士介绍,办法的修订完善借鉴了美国、欧盟先进经验,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和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美国运输部《航空旅行中不歧视残疾人》、欧盟《关于残疾人以及行动不便者航空运输的权利》等国际惯例为主要依据,全面规范了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工作。

  修订后的办法共计65条,明确了相关部门要为残疾人办理乘机提供方便,充分尊重残疾人隐私,特别规定了机场应为残疾人设置独立、私密的安全检查空间。为防止条款规定模糊导致航空公司对所有残疾人进行人数限制,修订后的办法对没有陪伴人员但紧急撤离时需他人协助的残疾人类别进行明确规定。鉴于现行办法按飞机座位数对载运残疾人人数进行规范时只设上限未设下限,致使部分航空公司航班载运残疾人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修订后的办法对每个航班载运残疾人人数做了直接规定。此外,残疾人有医用氧气、托运电动轮椅、服务犬等需求时通知航空公司的时间也被压缩。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残疾人航空运输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基本前提,中国民航局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同时将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残疾人航空运输服务水平。此外,中国民航局还将加强与中国残联的合作,使残疾人更多了解航空运输的特殊性,依法合规享受乘机便利。

(楚北网 newsman)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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