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很快重启沿海核电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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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4日说,我国已将沿海核电工程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将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这释放出我国即将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的积极信号。

  李朴民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中,还包括今明两年可开工的26项西南水电和风光电项目,37项油气管网和储气设施项目,以及要加快推进的13个矿产资源项目,重点涵盖铁矿石、铜矿、铝土矿等矿产品种。

  今年以来,我国按照补短板、调结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研究提出并积极推进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等七个重大工程包。

  “重启核电项目正在进行最后的研究准备。”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说。沿海核电项目是清洁能源工程包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目前国内未批待建的沿海核电项目有辽宁红沿河二期、辽宁葫芦岛徐大堡一期、广东陆丰一期等。

  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我国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并在全国开展核电领域安全系统检查,同时对在运核电机组进行了技术安全改进。

  “总体上看,我国核电产业已经初步具备了在更高起点上发展的基础。”刘宝华说,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我国正在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升级。

  目前我国运行核电机组21台,装机容量190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7台,装机容量2953万千瓦,在世界在建机组数量上排第一位。但核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不到2%,远远低于全世界15%的平均水平。

  日前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3000万千瓦以上。从目前情况看,实现这一目标相当紧迫。

  与以往核电发展主要靠国有资本相比,我国将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核电建设。“一是在核电站建设中,向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开放,只要符合国家的核安全管理要求,都可以进来;二是在核电上下游相关产业,国家也会制定相应措施,促进产权多样化。”刘宝华说。

(新华网 newsman)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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