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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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安然,向法庭报告你有无别名、出生日期、民族……”4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四年级九班的学生正在认真地上一堂法治公开课,以此迎接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法庭”上,扮演法官的学生身着法官袍正襟危坐,原告、被告、辩护人、公诉人等认真履行职责,台下同学们仔细观摩。当天,这所学校的许多班级都在进行以宪法和法治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中国连日来举办了包括座谈会、宪法讲座、宪法宣讲、中小学晨读宪法等在内的多项活动。多地法院还举办“社会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亲和的面孔,改写以往在民众心中的刻板印象。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3日在京举行。参与讨论的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胡建淼说,座谈会气氛热烈,从中他深刻感受到了中央对依宪治国的高度重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只有对宪法重视了,才会尊重法治。”他说,相信通过国家宪法日的宣传,中国会涌现一股学习宪法、普及宪法的热潮,将法律条文转为实实在在的行为和实践。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习近平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强调和凸显了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人们对于宪法的地位、权威和效力,也因此有了更加清楚和深刻的认识。

  4日当天,中国各地密集开展多项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旨在通过仪式或寓教于乐的活动,提升宪法在全社会的尊严与威信,加强民众的宪法意识,以推动“依法治国”在中国的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当日举办“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暨公众开放日活动,并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满足信息化时代民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但对宪法的宣扬要落实在每一天。”刚参加完宪法宣讲活动的山西晋中市一名年轻法官说,“这个日子将提醒每一个公职人员尤其是法务工作者,必须依宪办事,维护宪法权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说,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每年一度的纪念日,以及纪念日当天举行的各种活动,让宪法从文本走入生活、融入社会,成为人民手中真正的“法宝”。

  一部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黄克功案件》日前在人民大会堂首映,数百位红军后代看了影片。黄克功是16岁随毛泽东上井冈山的红军将领,在1937年全面抗战之际,因逼婚不成枪杀女学生刘茜,后来在延安被公开审判枪决。

  电影直面这一尘封多年的史实,刻画了中国共产党如何一步步通过对自身权力的主动限制以及对人民权利的积极解放,努力实现法治的故事。影片所反映的主题,也是当代中国和已有93年历史的中共依然在努力的目标——“依法治国”。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依宪治国得到前所未有的强调。“对于今日之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一次意义非凡的进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说。

  截至目前,中国现行宪法已历经4次修改,共有31条修正案,自1982年以来伴随改革开放30多年,不断注入新的内容和精神,具有强大的包容性。

  习近平指出,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李树忠表示,现行宪法对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在于它的包容开放精神,这将为改革提供强大理论支撑,并进一步满足深化改革的需要。

(新华网 newsman)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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