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解放路举办“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活动,现场向市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据介绍,自12月2日起,交管部门在全市开展打击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七类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12月2日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我省集中统一行动延续至12月7日。
据了解,长期以来,机动车在礼让斑马线方面被许多驾驶人所忽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类似的情况在本市繁华地段的路口都存在,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往往会与右拐弯机动车发生“交集”,而此时几乎很少有机动车会主动停车等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机动车在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楚天快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