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丈夫争吵后步行回娘家 沿高速徒步2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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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面前放着民警泡好的方便面


  高警支队民警深夜在高速上截住肖女士

  15日晚9时许,高警二支队阳新大队民警谢荣潮、周雷巡逻至杭瑞高速杭瑞向587公里处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高速路上逆向步行。由于高速公路上禁止人员行走,他们立即通过车载喊话器喊话,让该女子进入中央隔离带等待救援。

  民警把这名女子带上巡逻车,经询问得知这名肖姓女士,家住江西省瑞昌市西益路,于14日下午5点左右离家出走。民警决定把肖女士带到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得知肖女士28小时来未吃过一餐热饭,民警立即为她准备了热水和泡面。见民警这样热情,肖女士渐渐放下戒备心,叙述了自己离家出走的经过。

  原来,肖女士本是湖南常德人,因打工结识了江西瑞昌人张某,两人于2012年初结婚,婚后一直生活在瑞昌。

  14日下午,肖女士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争吵,于当日下午5点左右离家出走。因没其他去处,肖女士想回娘家,但摸遍身上的口袋,只有几十块钱,根本买不起车票。

  一番思索后,肖女士决定步行回娘家。于是往杭瑞高速方向步行,经瑞昌收费站走上高速公路后,她就沿着高速公路径直往湖南方向走。因不知道方向也不熟悉路况,她途中不敢离开高速公路。

  一路上,她饿了就吃几个背包里带的橘子,有时看到路边菜地里有萝卜,就跳下公路去拔几个洗干净了吃。她一直没有睡觉,只是往前走,累了就随便靠在路边眯眼休息一阵。

  就这样走走停停,15日晚9点左右,肖女士来到了阳新县境内。

  此时突然下起了小雨,走了近80公里路,肖女士又累又饿,实在坚持不住,就想沿原路返回。在高速上逆行刚走了几公里就被巡逻的民警发现了。

  肖女士经过劝说教育,终于说出了丈夫的联系方式,并同意让丈夫带她回家。

  当晚11点左右,张某带着身份证及他和肖女士的结婚证到达高警阳新大队,见到妻子后,张某眼含热泪上前抱住了她……


(荆楚网-楚天时报 小明)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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