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锣密鼓的举措,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知识产权法院将于年内陆续亮相。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选任迎来更严格标准,官方通过一系列政策,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撑。而国际环境的急速变化,则驱动知产法官具备更高的国际视野。
知产法院法官门槛更高更严
知识产权法院诞生于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过程中,相关政策出台可谓紧锣密鼓。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同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出炉,最高法并就知识产权法院法官的选任标准作出解读。
为打造高素质知产法官队伍,知产法院法官选任迎来新做法:需具备四级法官资格。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介绍,这说明知识产权法院法官任职后,享有的审判权限和职级待遇将高于目前的全国其他中级法院。此外,6年以上相关审判工作经验、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主持庭审及撰写裁判文书能力,亦成为选任的必要条件。
中国法官分为四等十二级,分级旨在确保办案质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将会逐步由不同等级的法官审判。此外,法官分级制使得法官更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相较于与《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对法官的要求,最高法近日制定的《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更高、更严、更具体。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同时指出,由于知识产权法院一律不设副庭长,而是根据法官编制员额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必须更加强调法官人选的专业素养、能力、水平和经验,做到优中选优,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
作为中国最早挂牌的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目前已基本完成组建。其中,宿迟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陈锦川、宋鱼水为副院长。
在知产法院设立之前,有媒体报道,截至2013年年底,北京高院和市一中院共配备了知识产权法官6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11人具有理工科背景,83%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
为法官依法独立审判创造制度环境
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介绍,根据规划,知识产权法院将实行法官员额制和主审法官负责制。知识产权法院法官的数量将少于普通法院,并设置一定数量的法官助理,辅助法官审判案件。
长期以来,中国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对此,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曾表示,这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的特点,不利于建设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高的职业化司法队伍,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线。
今年6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获中央审议通过,提出“对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此,有媒体指出,这是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同年7月,最高法院则明确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而此番知识产权法院的组织思路,均能在先前的政策中找到依据。
“法官将改变过去兼顾处理司法行政事务的现状,集中精力处理案件的法律和事实问题。同时,知识产权法院还将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减少或者取消内部管理程序,强化主审法官的责任。这对法官依法独立审判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制度环境。”宋晓明说。
此外,为指导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组建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制定《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显著区别于目前其他法院的通常做法,官方此次强调,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一律公开、面向社会遴选。
值得一提的是,审判员选任范围跳出了审判人员的范畴,具有同等资格和条件的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的专业人员也有机会任职。
大环境驱动知产法官具备国际视野
在当前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球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国际社会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关注度日益增高。由于知识产权法的国际性,这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国际视野提出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业性强,要求法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还要具有较丰富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尤其是对当前科学技术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这对法官的专业审判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知识产权领域存在众多国际条约,更需要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具备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提高裁判复杂案件的能力。同时,具备多项软竞争力的法官也能更好地投身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以便及时跟踪和把握国际司法的前沿和动向。(中国新闻网 董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