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2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煤场将迁出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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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本市再次“遭遇”持续雾霾天气,本市也即将进入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季节。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了《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的12条措施》,并提出重点任务分解表,对部分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新的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

  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被专家认为是雾霾天气的“祸首”。抓好清洁煤替代方面,本市计划将全市72个煤炭储存场地提升整合到16个,并全部迁出中心城区。推进散煤清洁化,2014年年底前完成替代180万吨燃煤任务,到2017年完成替代270万吨燃煤任务,新建密闭配煤网点89个,推广先进民用炉具120万台,民用洁净煤利用率达到90%。加快实施供热、工业、自备电站燃煤锅炉改燃并网。争取并不断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2014年全年用气量超过40亿立方米;争取并不断扩大外购电使用比例,到2017年外购电比例达到三分之一。

  机动车尾气污染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治理机动车尾气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2014年本市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4.3万辆,2015年淘汰黄标车7.7万辆,至此全部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到2017年年底,投入运营400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2014年投入运营2000辆;到2015年年底,投入运营2000辆新能源公交车,2014年投入运营600辆。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15年,推广应用1.2万辆新能源汽车,今年则要推广应用4570辆新能源汽车。

  抓好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本市除计划使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道路机扫水洗作业率达到65%,完成全市423家工业企业堆场封闭和防风抑尘网建设、1536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外,还新增一项任务——将完成建筑垃圾堆放选址工作,建成堆山公园,该项目的责任区县确定为北辰区。

  此外,本市将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北京市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加强监督执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市环保局将天津市颗粒物源解析初步结果上报环境保护部,并向社会公布。本市还将探索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补偿机制,对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区县,由市级财政给予补偿;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区县,由区县级财政向市级补偿。

(中新网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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