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陷贪腐窝案 媒体揭秘拆迁拆违腐败利益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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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户拉下两名主任

  侯某落网后,京口区检察院经过研判,决定从拆迁款去向入手,再次展开调查。在查询陈家门社区一拆迁户何某领取的拆迁款去向时,专案组发现其中部分拆迁款流向了华某和尹某。

  经过核查,专案组发现华某的身份竟然是象山社区党支部书记,是被临时抽调负责陈家门社区拆迁项目的工作人员,尹某则是象山街道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主任(副科级),也就是在拆违案件中落马的孙某和丁某的上级领导。

  专案组先找到了何某。面对大量书证和侦查人员的接连追问,何某承认自己为违建房在拆迁中获得补偿,找了他的好友兼同学尹某,让他跟负责拆迁的华某打招呼,并承诺拿到拆迁补偿款后,一定不会亏待二人。华某、尹某随即到案。

  至此,拆迁领域原村镇建设和管理所副所长兼城管办主任尹某、左湖村村委会原主任侯某、象山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华某、拆迁户何某以及负责凌家湾地块拆迁的陈家门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原主任尹某某5人全部落网。

  副镇长滥用职权被查

  专案组在象山街道查办拆迁、拆违人员涉嫌受贿犯罪的同时,没有放松对拆迁、拆违背后可能存在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随着京口区检察院对象山街道七一园艺场内违建房被拆迁补偿的深入调查,时任该镇分管防违治违工作的副镇长(原街道副主任)苏某的渎职、受贿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

  2009年7月间,苏某在一次组织、指挥拆违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七一园艺场的违建房进行拆除时,获悉要拆除的违建房系好友刘某与他人合建,且刘某在七一园艺场内还有其他违建房后,苏某故意不过问该户违建的拆除情况,当执法人员“读懂”苏某的“心意”后,便只对该违建房进行部分拆除。

  2010年春节和端午节,为表示感谢和希望得到苏某的关照,刘某分两次送给苏某价值5000元和2000元的购物卡。2012年,刘某的违建房因当地政府建造安置房被拆迁。由于苏某的渎职行为,刘某的违建房竟实际获得补偿款达400万元。

  此外,苏某于2009年至2012年间,还利用担任该镇副镇长及街道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分管防治违法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多人的贿赂款和购物卡共计人民币56000元。

  2013年6月4日,已经调任京口区某局担任副书记的苏某被京口区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时,象山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吴某也因涉嫌滥用职权被立案侦查。

  至此,京口区检察院在象山镇(街道)防违拆违、征地拆迁领域共查办涉嫌受贿、渎职及行贿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村镇干部6人、城管干部(队员)4人、行贿人3人。据悉,此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余万元。

  此案经审理后,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分别判处丁某、孙某、李某10年6个月、10年、10年3个月有期徒刑;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该镇原副镇长(原街道副主任)苏某、社区工作人员侯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余公职人员、行贿人分别被判处11年3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缓刑。

  ■沉思录

  江苏镇江拆迁拆违领域腐败案件,集中反映了腐败窝案的特点。其实,梳理中纪委今年查办的多起腐败案件不难发现,窝案串案已经成为当前腐败案件的一大突出特点。有反腐专家认为,腐败窝案常发生在裙带关系和官商勾结中。在各种权力的层层袒护下,已有的监督机制难以发挥作用。腐败窝案暴露出某些管理机制的漏洞、用人制度的缺陷和日常监督制度的失灵。

(中新网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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