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曾都区环保局获悉,近日,曾都区结合区域环境容量及畜禽养殖业布局,出台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据了解,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对曾都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设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畜禽养殖各区域实行有差别的管理规定。
在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停、转产或搬迁。在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不再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鼓励在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停、转产或搬迁。现有的养殖场要限期完成治理,污染物要达标排放。在适养区内,提倡适度规模养殖,推行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污染物实行集中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建设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曾都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人口集中地区设立畜禽禁养区,正是认真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源保护所采取的具体举措。
(楚天快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