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将从6方面阐述依法治国 或议公权力边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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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步云:突破口还是建立宪法监督制度,建立宪法监督机制和程序,这是依法治国“路线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改革开放30余年来,“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现在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怎样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对未来法治建设,我很乐观

  新京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新的司法改革思路,四中全会可能还会有哪些突破?

  李步云:对于司法改革,三中全会明确了司法独立和人权保障,劳教制度也宣布取消,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

  过去一段时期,有些群众“信访不信法”。四中全会应该会对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改革方向,作出进一步具体部署。比如如何具体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是依法治国的另一个突破口。

  新京报:对于未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前景,你怎么看?

  李步云:法治国家这是我们的目标,肯定要建成。我们希望走得快一点,少走一点弯路,但也不要太快,不能走回头路。法治国家建设的快慢,取决于两个条件,一个就是现代化水平,另一个就是经济体制改革、社会改革等不能拖法治建设的后腿。对于未来我国的法治建设,我很乐观。

  因为,市场经济必然带来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必须走法治这条道路;中国的领导人将越来越有知识,视野越来越开阔。所以,我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前景非常乐观。

  图解依法治国

  什么是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十五大报告

  1997年

  十五大

  依法治国

  出现6次

  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1999年

  依法治国入宪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02年

  十六大

  依法治国

  出现8次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07年

  十七大

  依法治国

  出现7次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012年

  十八大

  依法治国

  首提“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2014年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新网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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