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曾都区国税局和市交警三大队联合召开了摩托车“带牌”销售向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延伸工作会议,现场与万店、何店、府河、洛阳、淅河等5个乡镇的7家摩托车经销商签订了“带牌”销售和代征车购税协议,至此,摩托车“带牌”销售覆盖曾都城区及所辖乡镇。
为推进全市创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国税局加强和改进摩托车车购税征管模式,协助公安机关前移摩托车上牌环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代征摩托车车购税工作。截至8月底,市国税局已委托摩托车经销商对新购“增量”摩托车代征车购税518台,代征税款232003元;目前,已经与40家摩托车经销店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委托代征试点已基本覆盖了曾都区全境、广水市和随县的城区及主要乡镇。下一步,摩托车“带牌”销售将继续向我市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延伸。
据了解,在摩托车“带牌”销售点购买摩托车,消费者只需选好车号,便不必再到交管部门办理上牌手续。销售点将为消费者代办保险、完税等手续,并在交警部门领取号牌、行驶证,节约了消费者的时间和精力。此外,在城郊、偏远农村、山区场镇购车时,消费者只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经销商,就可以将自己所购买的摩托车随同号牌直接带回家。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的推行,不仅方便了广大群众办牌办证业务,也将大大提高摩托车的登记注册管理效率,提升摩托车上牌率和年检率,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