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出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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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曾都区出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对受灾户的家庭生活困难程度、自救能力,把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旱灾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需救助对象划分为一、二、三类,并可分别申领不同的救助资金。

  该实施办法明确了救助资金使用范围、规范灾情核查与管理、细化了救助对象类别和救助标准、公开救助资金申请、拨付与发放的程序。根据受灾户的家庭生活困难程度、自救能力,把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旱灾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需救助对象划分为一、二、三类。其中,恢复重建补助以家庭人口状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主要劳动力状况为依据划分类别;旱灾生活救助以因干旱造成饮水困难的天数、需人力取水距离,或当前正在收获的农作物收成损失情况为依据划分类别;冬春生活救助以缺口粮需救助时间为依据划分类别,分类施救。

  按分类依据确定一、二、三类救助对象后,明确倒房恢复重建补助每户分别不低于15000元、7000元、5000元;旱灾生活救助每人分别不低于90元、60元、40元;冬春生活救助每人分别不低于180元、110元、60元。此外因灾害死亡人员家属抚慰、应急救助、过渡性救助按国家统一标准救助,切实做到按标施救。

(楚天快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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