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曾都区府河镇政府召开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座谈会,决定从9月1日起在镇区实施禁鞭。据悉,乡镇禁鞭在全省尚属首例。
该镇下发禁鞭倡议书及通告,规定:禁鞭范围东至府河外滩路,西至步步高小区,南至老街,北至胶带厂,除传统节假日、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办理丧事可由专人专区燃放,并自行清理垃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禁鞭活动由政府牵头,联合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保洁公司、学校及相关小区物业,加强教育、监督、管理,违者依法给予处罚。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