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涉嫌入室杀人抢劫的匡雪辉(蓝色号服)和楚龙海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24岁的卖窗帘个体户匡雪辉被控和老乡楚龙海一起,以给窗帘拍照为名骗开顾客王某家房门实施抢劫,遭到王某反抗后将其杀死。
昨天上午,匡雪辉和楚龙海因涉嫌抢劫罪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庭审中,俩人在供述杀人细节时互相推责。
法庭将择日宣判。
□案情
两人入室杀人抢劫
检方指控,现年24岁的匡雪辉和28岁的楚龙海是四川老乡,案发前都住在大兴区,匡雪辉是卖窗帘个体户,楚龙海来京后一直无业。2013年12月16日下午1点多,匡雪辉、楚龙海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尖刀、钢丝绳等作案工具,以给窗帘拍照为名,骗开中年男子王某的房门。进入室内后,两人将王某绑上,匡雪辉连捅王某几刀实施抢劫。遭到王某反抗后,两人用钢丝绳将王某勒死。两人在抢得手机、现金3000余元及银行卡等款物后仓皇逃离。
案发后,民警通过查看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匡雪辉和楚龙海。两天后,两人被抓获归案。
□指控
两被告人不分主从
在昨天的庭审中,匡雪辉的辩护人提出,匡雪辉在案件中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弱,希望法院对其从轻量刑。楚龙海的辩护人认为楚龙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则指出,检方认定两个被告人共同犯罪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是清楚的,匡雪辉对被害人的死亡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楚龙海积极参与预谋,并参与了犯罪的实施,对案件也有积极主动的作用,他们应该不区分主犯和从犯。
死者家属没有到庭提出民事赔偿。匡雪辉的辩护人提到,匡雪辉想全力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辩护人希望通过法庭与被害人亲属沟通,能够说服被害人亲属接受被告人的道歉和赔偿,以期换取谅解。
□庭审
嫌犯互相推诿杀人细节
法庭上,匡雪辉被问及指控是否属实时称:“是楚龙海造成的。”他说,案发前,经常在外面赌博的楚龙海向他借钱,但他手头紧,于是楚龙海提议去抢劫金店,但他不同意。对于为何选择王某,他说:“我在小区卖窗帘的时候,他在我家买过窗帘。”他自称开玩笑向楚龙海提供了王某信息,没想到楚龙海当真了,逼着他一起去抢,称“一个人干不了”,他就同意了。
匡雪辉供称,到王某家后是他敲的门。“他认识我,就让我进门了。”进门后楚龙海拿绳子把王某绑了起来,他上前捅了王某几刀。两人对王某说:“把钱拿出来。”王某拿出了3000多元钱,随后不停挣扎,楚龙海就用钢丝绳勒王某脖子。
“勒了一会儿我让他松开,还给王某拿了水,怕他出什么事。”匡雪辉说,楚龙海逼王某说出4张银行卡的密码,结果发现卡里都没钱。其间,王某挣开绳子夺过刀反抗。匡雪辉说自己抢刀时右手被划伤、左手中指被咬,楚龙海拿着绳子又勒王某脖子。他去洗手间洗手,回来后发现王某已经被楚龙海勒死了。
楚龙海承认指控属实,称抢劫是匡雪辉提议的,“他到处欠人家钱,说认识一个挺有钱的,给人家安过窗帘。还说这人胆子特别小,抢了后威胁一下就不敢报案。”他俩进门后匡雪辉说拍几张窗帘照片。“到卧室时匡雪辉给我使了个眼色他就动手了。”王某一直反抗,匡雪辉就用绑在王某身上的绳子和钢丝绳勒死了他。
在公诉人的追问下,楚龙海承认自己也勒过王某,但称不致命。匡雪辉则否认在王某死之前勒过对方。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提醒
独自在家不要轻易开门
近年来,脸熟的人骗开门进行入室抢劫的案件时有发生。经常承办此类案件的检察官提醒,民众需提高防范意识,尤其是女子、儿童、老人独自在家时,最好不要给别人开门。有人送快递可以让对方在单元门外等候,下楼取件;如遇身穿职业装想进屋查燃气、修水管的,要多方核实其身份,及时联系物业、保安。如遇歹徒闯入,可迅速跑进能反锁的房间,并把门反锁,打电话报警或打开窗户呼救。
检察官说,遇到歹徒持械入室抢劫,在没有绝对把握前尽量不要激怒对方或与其搏斗,应首先想办法自保,并记住歹徒体貌特征,以便日后警方迅速破案。
针对遇入室抢劫、在楼道里遭抢时如何求救的问题,有网友表示,如果受害人大喊“杀人了”“救命啊”“抢劫啦”等,其他住户冲出房门施救的可能性很小,且容易激怒歹徒。但如果大喊“着火啦”,大多数的住户会迅速跑出房门,歹徒心慌意乱,很大程度上会放弃抢劫,夺路而逃。(网络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