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一直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上学,我不忍心告诉她真相,只好说9月1日可以上学,可到了那一天我真怕女儿知道自己上不了学,伤了自尊心。”由于暂住证被误注销,教育部门称查询不到信息,孩子不能办入学手续,市民杨先生昨日谈起这件事显得既苦恼又无奈。
杨先生原籍宁德市屏南县,女儿今年8岁,准备入读龙津小学一年级。
杨先生告诉记者,6月他为女儿在龙津小学报了名。7月16日,他接到龙津小学老师打来的电话称,暂住证信息查询不到。杨先生当天就去雁塔社区打了一份报告,证明他于2013年7月10日到辖区办理了暂住证,报告上盖有新港派出所外来人口管理专用章。
杨先生说,他拿着这份报告找到了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表示,报告不符合要求,必须通过电脑上的公安外网查询暂住证信息,并说复核后给予答复。约一周后,杨先生再次找到台江区教育局,被告知报告无效。
7月30日,杨先生请新港派出所为他开了一份书面证明,证明他于2013年办理了暂住证,在今年4月因市公安局进行外口信息整顿被派出所误注销。不料,台江区教育局仍表示证明无效,无法办理入学手续。
杨先生表示,他曾询问新港派出所能否补办或者恢复被注销的信息。派出所表示,无法恢复被注销的信息,如果补办,那么暂住证的起始日期就是补办的日期。这样即使补办了暂住证,依然无法满足教育部门规定的“需半年以上”的要求。
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像杨先生这样情况该怎么办?
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杨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教育部门也没有办法,因为暂住证的登记和注销都是派出所办理的,而教育部门为保证暂住证信息的真实有效,都是以公安外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台江公安分局值班人员告诉记者,暂住证是不会随便被注销的,如果没有其他问题,像杨先生这样被注销的信息是可以恢复的,但具体事项要咨询新港派出所。新港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暂住证的问题,应由本人到派出所的窗口咨询办理。
“两个部门互相推诿,责任又不在我们,结果却要让我们承担!”杨先生很苦恼,女儿可能因此无法读公立小学。
■实习生 郑瑞洋 本报记者 关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