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政放宽医师多点执业 多数医生并未实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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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五,北京市卫计委修订版《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执行。与此前的试行版相比,新政对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松绑”:申请多点执业不再需要原单位出具“同意书”,执业地点数量不设上限,医疗机构的法人、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也首次被开“绿灯”。

  新政看似力度不小,但效果堪忧,多数医生除了在微博、朋友圈里转发点赞外,并没有选择采取实质性行动。要想真正给医生“松绑”,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现状】

  医院:

  “长期在这里多点执业的几乎没有”

  尽管三年前,煤炭总医院便与160多位专家签约多点执业,但至今进展缓慢,成效寥寥。

  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医师执业地点都有着严格限制。1999年出台的《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整整十年后,《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才作为新医改的措施之一问世。此后,广东、海南、云南、四川等地相继试行。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北京在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在取得已注册医疗机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经注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至3个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政策执行前夕,煤炭总医院于2月25日举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签约仪式,提前抢订了来自安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的160多位知名专家,希望借“多点执业”的东风,带动本医院的发展。

  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副院长王洪武坦言,“后来真正过来的并不多,偶尔会有个别专家来一起会诊,帮忙做个手术,长期在这里进行多点执业的几乎没有。”

  究其根源,王洪武表示,“按照之前的要求,多点执业必须首先由本单位出具同意书,但事实上,除非是退休医生,否则很难被院方批准。”相比之下,建立在医院合作基础上的医生流动要顺畅许多,“我们跟安贞医院的心脏外科开展协作,他们会有专家带着病人来我们这里做手术,这算比较成功的。”

  医生:

  “我周边没有医生去办这样一个手续”

  与煤炭总医院联手安贞医院类似,近年来医联体的出现也为医生的“多点执业”提供了更有保证的平台。

  每周三下午,中日友好医院肛肠科主任医师王晏美便会离开单位,到其医联体成员单位之一——亚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诊半日。“在不同的地方从事医疗行为,单从形式上来说,跟‘多点执业’的工作状态相近,只不过这是‘官派’的。”

  被“派”到社区的王晏美,在正式出诊前要提供医师证等相关资料,走一下注册手续。与之相比,已放开多年的“多点执业”注册却显得有些遮遮掩掩。截至2014年5月,北京仅有1993名医师办理注册,相比庞大的医生队伍,这一数字很是冷清。

  “据我所知,我周边确实没有医生去办这样一个手续。”王晏美沉吟片刻,“但利用周末等时间,以会诊的形式到基层医院,全国各地,还是很多的。以前主要是外科医生,现在内科医生也比较受欢迎。其实北京的各大医院,大部分专家都有这样的经历,而且基本上没有注册。”

  这些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在“非法行医”的专家们,多年来却也相安无事,王晏美将其解读为,管理部门对这种状况也比较清楚,有种“心照不宣”的意思。“现在北京进一步放宽多点执业限制,是大势所趋。”

  【顾虑】

  “只要医生还是‘单位人’,就依然不能自由流动”

  孙宏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心血管外科副主任医师):从主观上来说,很多医生其实都希望能够多一些自由流动的机会,通过多点执业让自身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但想法归想法,很少有人真的转化为行动。这次政策虽然更加宽松,但我们同事之间并没有怎么讨论这件事,也没听说有谁立即选择去别的医院多点执业。

  对于一个医生来说,需要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科研成果、学术地位和业内的声望,而这些目前都只能在体制内获得。即使多点执业不再需要原单位的书面同意,但医生终究还是属于原单位的人,只要医生还是“单位人”,就依然不能自由流动。他不得不考虑:我如果到别的医院工作,原单位会不会对我有意见?领导是否会觉得我用心不专?甚至带走原单位的病人?在职称晋升、科研机会上,是不是也要受到影响?

  正是因为“前怕狼后怕虎”,所以医生还是没办法完全放开手脚,在大环境彻底放开前,还是且行且观望。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王明晓(煤炭总医院副院长):以前正式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虽然不多,但私下“走穴”的现象普遍存在,说“周末医生”、“飞行医生”一点也不夸张。现在政策上放开,一定程度上是让这些偷偷摸摸的“走穴”合法化。

  “走穴”本身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相应的规范加以保障,现在既然将其拿到台面上,就要同时考虑配套是否已经跟上。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医疗纠纷的解决。目前,尽管多数医院都有医疗责任险,但投保主体往往是医疗机构,而非医生个人。一旦在多点执业的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经济赔偿谁来承担?人身安全谁来保障?都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尤其是现在的多点执业通常都是医生单枪匹马到别的医院临时组建手术团队,在新环境下,医疗风险也会更大一些,如果不能事先做好准备,完善应对措施,那就很难体现出“走穴”合法化的意义。

  与此同时,一个医生出去多点执业,也关系到原单位的声誉和形象。如果医生本身技术不过硬或者超负荷工作,在外执业过程中事故频发,既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也会对原单位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从院方的角度来说,还是希望医生能够量力而行。

  “执业范围不划得细些,如何认定这个医生能干什么”

  王晏美(中日友好医院肛肠科主任医师):多点执业推开以后,医生的队伍建设非常重要,怎么来保证队伍的水平和资质认证,还有很多政策要跟进。

  我们国家医生现在的分类大的方面就是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就拿我们肛肠科来讲,并没有这个专业,就是划分到外科里。有人问,你们这个专业,全国有多少执业医师?谁知道,本上拿的都是普通外科。有些医院的医生,可能原来是泌尿科的,也来从事这个。其实临床已经发现这种问题了,肛肠是一个比较新兴的科室,有的医生从别的医院变更过来,原来是外科,之后就从事肛肠科,看到别人做了几次,自己也就上手了。当然从现行制度上来说,他没有违反什么规定,也不能说他有错,但在身体不同部位做手术是有一些差异的,我认为这样是不合适的。

  多点执业,一个是“点”,一个是执业范围,如何来认定这个医生能干什么?如果是在医院里具体的科室比较好管,但如果医生流动起来,可能就是在外科这么一个比较粗的范围,但外科里面又分很多亚专科,这个如果没有认定是肯定不行的。

  【建议】

  “薪酬制度有必要做出调整”

  孙宏涛:目前对于多点执业的医生来说,在原单位拿的都是全职的工资和奖金,而在其他医院的待遇往往都是私下“表示”,如何与不同团队成员进行利益分割,并没有相应规范,管理上比较混乱,也容易出现一些不合理的现象。

  如果进一步放开多点执业,薪酬制度也有必要考虑做出调整。例如,有一部分医生是全职在A医院工作,另一部分是在A、B、C三家医院同时执业,那么在收入上就应该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准确地反映出医生的工作情况。

  在国外,医院通常只是作为平台,医生所在的团队可以自由选择在不同医院做手术,医生和医院之间是一种互惠关系。现阶段,我们的多点执业还达不到这样的程度,作为医生,所能做的就是积蓄力量,让自己的医术达到被别人需要的水准。主笔 宗媛媛 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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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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