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7月17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在全区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
此次清理整治是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群低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2014年3月底在册的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重新审核审批,准确掌握低保对象信息,完善相关资料。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清理清退;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重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新确认补差标准。
据悉,此次专项清理共分五步进行。一是入户核查。具体做到“一看二算三走访四调查五了解六评估”,即看对象生存状况,看对象财产,有无大型机动车辆、高档用品及房产情况;看资料证件,如医疗诊断证明、残疾证等。算对象家庭收入。走访访问对象邻里,调查对象生活状况、子女赡养能力等情况。了解对象致贫原因,综合评估对象收入和生活水平。二是评议。由包村行政干部、村委会成员、党员及群众代表组成专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对象进行投票。三是公示。村委会将投票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抽查。民政办对村上报低保对象按10%比例进行抽查。五是审批公示。由农村工作局统一审批,确定低保对象,民政办分村予以公示,同时欢迎广大群众拨打电话0722-4833656对清理工作进行监督举报。
景区农村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加勇强调,低保清理要做到坚持干部包保,明确责任,实行包村行政干部和村书记负责制,严把签字关;坚持低保标准和清理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把标准关;坚持入户调查,准确了解对象情况,严把摸底关;坚持落实低保审批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实行低保审批备案制度,审批权限上收一级,严把审批关;坚持落实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把监督关。(王敏 李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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