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项目“抢工期轻质效”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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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悉,我市一重点开发项目因其桩基未进行静载荷试验检测而被立案调查,其相关责任方被处罚金54.46万元。

  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在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要求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在桩基未进行静载荷试验检测和分项工程没有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进入下步工序施工,违反强制性条文,给工程质量埋下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在立案过程中,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责令责任单位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对该工程桩基进行钻芯检测,发现三根桩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通过加固处理后才满足质量要求,目前已责令改正到位。

  据悉,近年来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严厉查处一批不按图纸施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工程。近两年来,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共对8起违法违规工程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56份,停工通知书59份,当场简易处罚通知书89份,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脚手架与防护栏杆、安全网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及时进行督促,现场责令改正,从而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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