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实施《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病种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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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悉,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联合发出了《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病种目录(试行)》(下简称《病种目录》)文件,以确保有限的医疗基金用在刀刃上。

  据了解,该目录经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共同拟定,经反复征求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后多次修改定稿,报市人社局审核时又送市卫计委组织医学专家征求意见修改形成,由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两部门联合发文,适用于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病种目录》规定不予支付的住院疾病病种和项目包括无明显脱水、休克或中毒症状的急性肠胃炎(婴幼儿腹泻除外)、无明显并发症和合并症的糖尿病、肝功能正常的慢性肝炎、近视眼矫形、不在发作期且血清淀粉酶正常的慢性胰腺炎、轻度帕金森氏症、非手术的甲状腺结节、轻度癫痫(频繁发作、癫痫持续状态除外)和各种美容、健美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62条,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疾病和不需住院观察治疗的疾病等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畴,以确保有限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到更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上,保证医、患、保三者的共同利益,从而促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楚天快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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