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王贵生、蔡诗海、谭伟) 5月20日从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 该大队首次处理一起涉嫌醉酒又毒驾、肇事司机陈某身亡后还要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案。
4月12日23时3分,35岁的陈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撞在前方同向停车等候交通信号灯的一辆轿车尾部,致陈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事发后,广水交警将陈某的血液送至湖北同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其酒精含量为212.1mg/100mL,同时检出了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属醉酒、毒驾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广水交警划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此,死者家属不理解,认为人都死了,怎么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民警反复、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其家属对责任认定表示认可,打消了闹事的念头。
据了解,陈某几年前与妻子离异,加上上有年迈的父母亲、下有年幼的儿子,生活十分窘迫。考虑到陈家的实际困难,交警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为其家属争取到1.2万元的困难补偿。
针对这起交通事故案,广水交警呼吁:醉驾毒驾要不得,害了自己害家庭!
(荆楚网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