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都区工商局南郊工商所连续查处两起商标侵权案,依法收缴侵权白酒、运动鞋225瓶(双),案值25000余元。
4月15日上午10时,该所根据市工商局转办的“南郊某商场销售的一款运动鞋,涉嫌商标侵权”的群众举报,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在该商场运动鞋专柜,执法人员发现一款标牌上标有“乔丹格兰”字样和“空中飞人”图案的运动鞋与乔丹(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乔丹”牌注册商标运动鞋图案相似,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该品牌运动鞋就是“乔丹”牌运动鞋及其系列产品,其行为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其柜台及仓库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涉嫌侵权运动鞋120双,货值金额15000余元,同时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经查,“乔丹格兰”文字和“空中飞人”图形确系注册商标,当事人还分别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二者若分开使用在运动鞋类别上,应该不存在违法,但上述运动鞋所标注的商标图案明显是将二者进行组合、删改,从而达到与乔丹(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乔丹”牌运动鞋注册商标图案相似,造成了消费者误认、误购,欺骗了消费者,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无独有偶,该所执法人员在随后联合厂家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某副食商店销售的白云边系列白酒涉嫌假冒,侵犯了他人商标注册权,现场依法收缴假冒白云边五年、九年、十二年、二十年等白酒共计105瓶,货值金额9000余元。 依据《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除被依法没收侵权物品外,还将被处以涉案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目前,执法人员正在深挖涉案物品的来源,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付利民、李远贵)
(网络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