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委市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上获悉,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2-2013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再获佳绩,在市级文明单位评选中,景区所申报的5个单位均榜上有名。
在所申报的5个单位中,大洪山管委会机关、景区财政局被评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景区中心学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长岗镇被评为文明乡镇,喻家湾村被评为文明村。
近年来,大洪山狠抓文明创建工作,以深入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五个文明”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创建机制,大力创新创建载体,努力丰富创建内涵,着力建设文明创建大格局,取得良好效果。景区连续两届被评为湖北省文明风景区,中心集镇长岗镇被评为省级生态镇,并被纳入第二批省旅游名镇创建扶持名单;景区国土资源分局、财政局连续多届被评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其中国土资源分局还成功创建省文明单位。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