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4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罗明灯免予刑事处罚。
2013年10月21日经开发区纪工委决定,并报开发区党工委批准,给予罗明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件6
钦春财行政不作为
钦春财,现任淅河镇沙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经查,沙河村二组村民钦某在无土地证、无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二组农田内自建围墙圈地约3亩,建小房子14间,直至2013年3月7日,经该村群众举报后村干部才开始制止。同时,随州市新手开车陪驾有限公司在无土地证、无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于2012年11月擅自与沙河村一组村民签订租赁合同,租用其养猪场用地,建设驾驶员培训学校,违规占地6.5亩,违法建设小房子8间。
2013年5月9日,经淅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钦春财行政记过处分。
典型案件7
朱启顺违规冒领粮补
朱启顺,原系淅河镇两仙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经查,两仙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朱启顺及其家属于2006年至2012年冒领粮补资金2.3万余元,其中1.1万余元未入账;村会计余美家及其家属于 2006年至2012年领取粮补资金2.2万余元,其中1.45万元未入账;该村分管干部违规收取计生保证金3000元未入账;同时该村2012年度招待费多达26000元。
2013年5月9日,经淅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朱启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件8
钱明海违规收费
钱明海,现任淅河镇老街社区主管会计(财经委员)。
经查,2007年淅河镇老街社区决定从2008年开始向社区单位和个人违规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是对新建房户每间收1000元的建房管理费,对外来户每人收取 500元的户籍管理费,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每人收取1000-2000元计划生育政策的费用,2008年至2011年,老街社区扣除单位自愿资助社区的办公经费,违规收费总额为20余万元。
2013年1月22日,经淅河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老街社区主管会计(财经委员)钱明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件9
黄继东套取国家资金
黄继东,现任淅河镇虹桥村支部书记。
经查,2010年起,在西气东输工程建设过程中,黄继东以村委会的名义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西气东输资金3.05万元,该收入已入村集体账户;后该资金用于村水利设施建设。
2010年4月1日,市发改委拨付虹桥村补偿款10.89万元,黄继东以其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其后补偿金的存折及密码均由黄继东保管,一直未转入虹桥村在淅河镇财经所的集体账户,直至该项资金开支用尽。
黄继东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淅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继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件10
黄明成违反财经纪律
黄明成,现任淅河镇虹桥村会计。
经查,虹桥村从2010年开始,在西气东输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以村委会名义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西气东输资金3.05万元。
2010年4月1日,市发改委拨付虹桥村补偿款10.89万元,当时是以黄继东名义在银行开户,由黄明成填写存款凭条,并办理相关拨付手续。其后补偿金的存折及密码均由黄继东保管,一直未转入集体账户,直至该项资金开支用尽。
经淅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明成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件11
袁伦科行政慢作为
袁伦科,现任随州经济开发区规划执法大队大队长、支部书记。
经查,2012年淅河镇核心控制区内按照程序申报31户建房,但31户中刘某、何某等和老街居委会5户及1个单位不按规定建设,违建超建严重。
经淅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袁伦科行政记过处分。
(网络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