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副校长介绍,小敏的班主任也姓周,没有编制,并非正式教师,在该校工作了五六年时间,一直很认真、负责。记者试图拨通周老师电话,但是接听的却是一位自称是其妹妹的女子,她表示周老师送去医院挂水了。
记者搜索发现,就在今年五月底,该校还曾举行师德建设活动,戚校长当时还曾勉励该校教师向榜样学习,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远大的精神追求和理想,立足岗位,争当师德的先锋。
区教育局
经调查事情属实 当事教师解聘,校长书面检查
昨天下午5点20分左右,武进区教育局向记者通报了这起事件的调查结果。
据了解,武进区教育局经过调查发现,帖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当事教师为南塘桥小学的一名代课老师。在学校大课间活动时,为批评教育犯错误的学生,顺手用学生活动时的绳子进行惩戒,采用了不恰当的教育方式,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事情发生后,学校领导及当事教师已及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并主动赔礼道歉。
经研究决定,武进区教育局对此事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指定心理保健教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2.对当事的代课教师本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作出解聘处理。3.要求负有领导责任的南塘桥小学校长就此事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与此同时,武进区教育局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有违师德的现象。
教育界人士称——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
但惩戒不是体罚 更不是人格侮辱
“这样的做法对学生绝对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教育界人士沈女士表示,对学生进行捆绑与动手殴打相比,身体上的伤害或许小一些,但是心灵上的伤害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校内公共场合,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对其进行捆绑,会让孩子感到羞愧、无地自容,进而对学校、教师产生恐惧。”沈女士表示,外人可能很难体会小敏内心的无助。“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但是惩戒绝不是体罚,更不是人格侮辱。这种简单粗暴的体罚只会增加小敏内心的恐惧、愤怒、怨恨,用错误的方式去惩罚犯错的学生,这个学生不会心服口服,也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沈女士表示,该教师的这一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肯定需要严肃处理。更让她感到担心的是,捆绑学生的行为发生在校内,其他师生特别是教师和学校负责人竟然“看不见”、“没人管”。该教师第一次犯错时,如果同事、校长及时批评制止,及早干预,学生所受到的伤害要小很多,教师也可以及早改正。“同样的事情发生两次,学生都看见了,教师、校长却集体无视,到底是对学生冷漠,还是对这种行为已经见怪不怪?”
(扬子晚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