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跨省追捕押回青海 警方才知抓错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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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她8月才辞职,老师们可以作证”

  浏阳关口街道博雅幼儿园园长唐花春说,从去年9月到今年8月,李芝一直在该幼儿园担任幼师,“她根本没时间去青海。我们所有员工在教育部门都是有备案的。”唐花春说,幼儿园的其他老师都可以为她作证。今年8月李芝从幼儿园辞职,换了另外一份工作。

  之后,李芝来到浏阳一家餐馆工作。餐馆老板孔凡娥证实,李芝在这家餐馆做服务员,“我们是老朋友,店里刚好需要人帮忙。”孔凡娥说,李芝11月休假回老家给老人过生日,没想到之后会出现这种事。

  [律师观点]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熊麒表示,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标准为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李芝应到青海申请相关赔偿。

  [相关提醒]

  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

  公安部曾表示,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提醒,如果身份信息被冒用,应该由冒用人和没有尽到审核义务的相关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市民可以据此证据免责。

(中国经济网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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