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9岁的大二学生张某因与他校学生发生纠纷后心生不满,在校园内驾车向人群冲撞,造成一名保安和一名学生受伤。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检察院以涉嫌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去年3月12日下午,大学室友王某找到张某,让张某和他一起去丰台区某大学找他女朋友。原来,王某的女友与室友发生争执,当天两名女生约好一起谈谈。随后,张某租了一辆小轿车,带着王某以及其他3名男生赶到丰台。下午6点,张某一行5人来到王某女友所在学校。不一会儿,两名女生就谈崩了,并对骂起来。随后赶到的学校老师和保安人员将双方拉开,并要求张某等人立即离开学校。
随着围观的学生越来越多,有人开始对替人出头的张某等人指指点点,张某觉得被当众讥讽,上车后越想心里越气,便开着车向还没散开的人群撞了过去,当场将一名保安和一名学生撞倒在地。随后情绪冷静下来的他,到公安机关自首。
事后,张某称对当时的行为非常后悔,并赔偿了两名伤者的全部损失
(京华时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