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构筑物强占相邻公共地 危险天然气锅炉房置于他人房后
影响他人采光还殴打七旬老者 大同阳光海悦大酒店“事”干尽
山西大同规划拦路虎:山西大同规划监察大队张利大队长不执法还打“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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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季金明,现已76,我倾我毕生积蓄购得大同阳光海悦大酒店毗邻的房屋。但我的房后公共场地被大同阳光海悦大酒店(业主尚存宝)私自霸占,长期盖建临时房屋作工棚,严重影响我房屋的采光,让我犹如生活在地下室一般,还强行在我的房后(紧靠后墙)建设永久性危险的天然气锅炉房,用天然气烧锅炉,严重威胁我房产的安全(他屋后也有空地,但他却不在他屋后建)。我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出面与其协商不料遭其暴力殴打。我已年过七旬,经此浩劫,身体每况愈下。我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不料大同市规划局的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利将上级交他处理此事的权利变成了掩护违规违建者的利器,成为尚存宝的保护伞,面对这样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不但坐视不管,还阻挠执法,这件事一直得不到解决,使我的房屋一直处于紧邻易燃易爆的锅炉房的危险之中!
事情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
2004年,我通过大同市深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三层楼一套,相毗邻的“大同市阳光海悦大酒店”业主尚存宝未征我的同意,擅自在我屋后盖建临时工棚,影响我房屋的采光,此外,还在我房后紧靠后墙建设永久性危险的天然气锅炉房和其职工的宿舍及厕所,安装易燃易爆的天然气锅炉来取暖并为其职工提供方便,却把的我房屋的采光和安全置之不顾。我多次交涉,遭到该尚存宝的手下殴打受伤(有当地公安派出所的案卷为证),但该尚存宝依然一直“恶行强占”公共场地至今,我房屋的危险也险至今!
此后,该酒店业主尚存宝得寸进尺,在2010年下半年,又在该公共场地未经审批改建扩建永久性钢结构三层楼(现该房钢架结构已成形),严重影响我的房屋使用(采光问题),我作为一位76岁的老人再次出面交涉,被该尚存宝所雇用的“人员”殴打一顿致伤,至今案件还在大同市公安局大庆路派出所,因该尚存宝有权有势有钱而至今未处理。
建设规划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该酒店业主尚存宝,在未取得任何规划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共有公共场地建设永久性构筑物,严重影响他人的房屋使用(采光),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制止!该尚存宝也无视国家的规定和相邻关系、危险易燃易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竟然把危险的永久性天然气锅炉房盖在的我的房后,而不在他的房后建设可见其用心!
为此,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写信反映,求助、求援。然而,时过二年了,可还是石沉大海。
2012年底,我到大同市规划局询问详情,才知,上级领导将我的反映材料均批转致大同市规划局,因该规划局的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利阻挠而未执法。我于是找到该张利大队长,该张大队长称:“你告去吧,我不管了!”,当我还要询问问什么不管时,该张大队长多次态度蛮横地将我“推”出门外!前些日,该尚存宝派来了一个姓李的手下,来命令我“不能再告那个队长的状”!(该尚存宝是怎么知道我是如何反映的,是我困惑的!)
我认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3月25日的批复,很明确由城市规划部门依法执法(行政许可法第44条),然而,为啥到了大同市规划局“味”就变了呢?
山西大同规划局的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利知法犯法、玩忽职守、渎职、不作为,面对他管辖范围内的违规违建问题坐视不管,将受害者的置之门外,摆出一副官老爷的作风,让一个七旬老人求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让我的毕生心血至于危险之中。迫于无奈,我只能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希望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还我一个公道!
举报人季金明联系电话:13513528226 15934020950
(网络 季金明)